拼音tōng fǎ
注音ㄊㄨㄥ ㄈㄚˇ
词性
⒈ 普遍适用的法则。
⒈ 普遍适用的法则。
引宋 苏轼 《天子六军之制》:“《王制》,公侯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,而《孟子》之説亦如此。此 三代 之通法。”
华衡芳 《<代数术>序》:“术之多将不可胜纪,而仍不足以穷数理之变,则不如任数之万变,而我立一通法以驭之。”
1.对律师下院议员称“精通法律的阁下”。
2.除要求法官应具备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外,还应具备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,精通法律专业,善于审判经验,严格依法办案,在这个基础上,才能保证法官公正行使裁量权,防止法官的恣意妄为和翻云覆雨。
3.继上一法案于2009年9月到期之后,这的确是第一项获得通过的长期法案,而国会也的确在千钧一发之际通过了该项法案:交通法案曾被几度延期,而最后一次延期也将于翌日到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