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hái shòu
注音ㄏㄞˊ ㄕㄡˋ
繁体還受
词性
⒈ 北魏至隋行均田制时,男女到达一定年龄计口授与若干亩露田,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。“还受”指接受和归还露田。
⒉ 谓受到还报。
⒈ 北魏 至 隋 行均田制时,男女到达一定年龄计口授与若干亩露田,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。“还受”指接受和归还露田。参见“露田”。
引《魏书·食货志》:“诸还受民田,恒以正月。若始受田而身亡,及卖买奴婢牛者,皆至明年正月,乃得还受。”
《隋书·食货志》:“又每丁给永业二十亩,为桑田。其中种桑五十根,榆三根,枣五根,不在还受之限。”
⒉ 谓受到还报。
引明 无名氏 《驻马听·怨别》曲:“多应是前生欠下,今生还受。”
1.他们当中有如“百灵鸟”一样的小女孩,有年过半百的老人,甚至有的还受了伤。但是他们最后都坚持了下来,迎来了最后生命的曙光,生命的顽强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好的体现。
2.开车的司机正是李强,他对莫问也是恨入骨髓,那天被暴揍,回去还受到老板的惩罚,积压满肚子的怨气,他知道许子杰要报仇,暗中就和许子杰勾搭上。
3.干部一定要有天降大任于斯人的胸怀、气质。要受得了委屈,特别是做了好事,还受冤枉的委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