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ùn shā
注音ㄌㄨㄣˋ ㄕㄚ
繁体論殺
词性
⒈ 判处死刑。
⒈ 判处死刑。
引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使案边失亡,所论杀甚众。”
《汉书·淮南厉王刘长传》:“及 长 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;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。”
1.一个暴君无论杀戮多少人,也杀不。托·富勒
2.作为男人,无论杀了多少人都无所谓,可是啊,只有少女的纯情,是绝对不能背叛的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