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gōng sù
注音ㄍㄨㄥ ㄙㄨˋ
繁体公訴
词性动词
反义词辩护
⒈ 一种刑事诉讼方式,由拥有法定检察权的机关代表国家对罪犯向法院提起诉讼,区别于“自诉”
例公诉人。
英public prosecution;
⒈ 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,是以国家公诉人身分向法院提起的诉讼。在我国,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,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,由检察长或由他指定的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资格,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并出席法庭,支持公诉。
⒈ 一种刑事诉讼的方式。检察官侦查刑事犯后,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。
反辩护
1.刑事缺席审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,公诉方和辩护人到庭,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审判活动。 刑事缺席审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,公诉方和辩护人到庭,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审判活动。
2.公诉人、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,可以对证人、鉴定人发问。
3.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,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,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。 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,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,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。 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,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,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