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yí zhí shì
注音一ˊ ㄓˊ ㄕˋ
繁体移執事
词性
⒈ 谓移用其民服役。
⒈ 谓移用其民服役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县正》:“师田行役,移执事。”
郑玄 注:“移执事,移用其民。”
孙诒让 正义:“此与《大宰》九职:‘閒民,无常职,转移执事。’事异而义同。”